关于清理芜湖市繁昌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待查收入资金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后划解国库。到账日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芜湖市繁昌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有待查收入1笔,共计160元,经多方查找仍未找到执收单位。为此,现对上述待查资金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2月24日至3月4日。请缴款人或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及时与区财政局联系,进行待查资金的确认工作。公告期结束,如仍无执收单位予以确认,区财政局将依法直接划解国库。
联 系 人:陶应常
联系电话:0553-7878961
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4日
附件:芜湖市繁昌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到账日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待查资金
附件:
芜湖市繁昌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到账日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待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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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日期 |
到账 金额(元) |
结 算 银 行 |
缴 款 人 |
20231219 |
160 |
中国农业银行繁昌县城关支行 |
陈艳芳 |
条数:1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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