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医药文化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4-09 15:11信息来源: 繁昌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终止投诉处理告知书

 

投诉人: 南京善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莱茵东郡花园映霞苑29-103室(江宁高新园)。

法定代表人:李顺风,职务:执行董事。

被投诉人1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1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746774635A

法定代表人:李怀胜,职务:执行董事。

被投诉人2繁昌县中医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迎春路。

法定代表人:陈勇。

    投诉人于2021324日就投诉人就采购人繁昌县中医医院“繁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医药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H10CG2021HW9720,以下称本项目)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2021324日,因投诉人就该项目提出撤诉申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终止本次投诉处理程序,特此书面告知。

 

                                           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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