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医药文化建设项目”的投诉处理决定书
终止投诉处理告知书
投诉人: 南京善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莱茵东郡花园映霞苑29-103室(江宁高新园)。
法定代表人:李顺风,职务:执行董事。
被投诉人1:安徽省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11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746774635A。
法定代表人:李怀胜,职务:执行董事。
被投诉人2:繁昌县中医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迎春路。
法定代表人:陈勇。
投诉人于2021年3月24日就投诉人就采购人繁昌县中医医院“繁昌县中医医院新院区医药文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H10CG2021HW9720,以下称本项目)采购文件提起投诉,本机关予以受理。2021年3月24日,因投诉人就该项目提出撤诉申请,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终止本次投诉处理程序,特此书面告知。
芜湖市繁昌区财政局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