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0-09-29 10:46信息来源: 繁昌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陈青青 字体:【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本系统思想政治、人事工作,组织拟定本系统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制定局机关行政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通讯装备等管理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接待、信息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舆情分析、监控及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群、统战、双联系工作。 

办公室

2

拟定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承办申请区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法制

 

3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和考评。建立与政法各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处罚和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4

负责拟定全区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全区各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文明创建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5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对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抓好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调解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信访和综合治理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6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公祖。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公共法服务管理股(区法律援助中心)

7

日常工作由司法局内设机构承担。 

政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