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公安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0-09-27 15:52信息来源: 繁昌区公安局阅读次数:编辑:郝春林 字体:【  
繁昌区公安局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机构
1 负责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负责综合文秘和档案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及重大事项的组织、办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负责刑事犯罪情报、敌社情、恐怖活动情报、公安舆情等的分析研判;承担全局业务统计、保密、机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承担全区公安科技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区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电视图像、视频等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绩效综合考评和对各单位绩效考评指导工作;负责公安政府网站信息发布。  情报指挥中心
2 涉密 涉密部门
3 承担全区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工作;负责对所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和维稳工作;负责配合外地公安机关来我局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完成区公安局交办的其他案件和部分跨地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4 负责刑事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全面掌握和分析全区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负责侦破公安部规定的刑侦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开展专项斗争;建立和完善侦查破案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和深化刑侦改革;负责全区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和检验鉴定等刑事技术工作;负责刑事犯罪情报资料和刑侦基础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
5 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保障全县道路交通文明畅通、安全、有序;参与全区道路交通规划和建设、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重大活动、重要领导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交通管理大队
6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负责爆炸危险物品监管;负责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和指导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
7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系统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监察工作;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和安全监督管理措施,进行网上情报信息、侦察控制、打击犯罪和管理防范活动;负责侦办涉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上安全管理工作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8 承担反恐、防暴、处置突发事件、城区治安巡逻、接处警等任务。协助交通民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参与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巡逻防暴大队
9 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安法制及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审核办案单位呈报案件;办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工作;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按照规定办理信访事项 法制大队
10 掌握全区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动态,分析、研究违法犯罪信息和规律,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协调查处和侦办涉及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医疗秩序的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建立与环保、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等部门执法工作的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配合支持环保、国土、食品药品等部门行政执法活动,参与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侦办上级交办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影响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的重大案(事)件;参与应对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负责查处和侦办与突发性公共事件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直属大队
11 负责公安政治思想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训练、培训工作;负责对全局的机构编制、警衔、合同制和临时聘用人员的招录管理;负责民警人事、劳资、优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全局公安机关表彰、嘉奖和立功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局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局公安新闻、影视等宣传报道工作。协助县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干部民警廉洁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负责受理对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控告,查处民警为违纪案件;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受理群众的控告、申诉;承担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上级公安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交办的督察事项。  政工监督室
12 负责全局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内部审计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警务装备购置、维护使用监管、登记建档等管理工作;负责动产不动产的建设、维护、登记造册等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接待、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全局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和机关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 警务保障室
13 负责受理、办理由区公安局授权的出入境、网安和行政审批科项目的行政服务事项 行政审批科
14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城关派出所
15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马坝派出所
16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孙村派出所
17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荻港派出所
18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新港派出所
19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峨山派出所
20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横山派出所
21 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平铺派出所
22  负责侦办管辖范围内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配合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法制宣传、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巡查等工作  森林派出所
23 负责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负责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负责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对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以下,或者余刑在三个月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实行监管;负责押解投送犯人,认真做好狱侦工作 看守所
24 负责对行政、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