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教育局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2022版)

发布时间:2023-01-13 14:51信息来源: 繁昌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俞家龙 字体:【  

序号

权力事项

廉政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教师资格认定

2

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监督。

人事受理岗

未公布审批结果

人事办结岗

2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处罚

4

 立案不及时;应立案不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立案环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教育股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教育股承办人

执行环节擅自改变处罚种类、处罚幅度;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教育股承办人

3

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学生的处罚

3

对申报材料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评估。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对参加现场评估的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廉洁意识。4.强化过程性评估,加强评估前实地调研、考察、论证,开展明察暗访,掌握基本真实情况,防患于未然。

责任科室承办人

干预专家评估,评估结果不公示。

责任科室承办人

不报请局领导批准决定。认定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责任科室承办人

4

对个人违法取得入学资格的处罚

4

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加强教育政策法规学习。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4.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5.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6.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违反法定程序,办理人情案。

教育股承办人

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谋利益,重大处罚不集体决定,少数人说了算。

教育股承办人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教育股承办人

5

对非法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行为的处罚

4

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违反法定程序,办理人情案。

教育股承办人

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谋利益,重大处罚不集体决定,少数人说了算。

教育股承办人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教育股承办人

6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教科书编写的处罚

4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对待每一次违规违纪处理。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4. 对参加查处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教育股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教育股承办人

故意拖延,未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伪造、丢失、损毁处罚决定;擅改处罚决定。

教育股承办人

7

对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3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教育股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教育股承办人

8

对个人在未成年人集中场所吸烟、饮酒的处罚

5

立案调查取证环节接受宴请、收受财物、徇私舞弊,对应予以立案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和未公正地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4.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5.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6.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审查环节徇私谋利,违规审查,审查超时。

教育股承办人

告知环节未按规定程序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教育股承办人

决定环节未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或者擅自违规做出决定,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缺乏公正公平。

教育股承办人

送达执行环节:未及时送达相关文书、未进行信息公开。未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执行处罚决定。

教育股承办人

9

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未履行查询义务,或者招用、继续聘用具有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人员的处罚

3

对申报材料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评估。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经集体讨论做出聘用结论。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人事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人事承办人

不报请局领导批准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聘用;对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

人事承办人

10

对学校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职责,或者虐待、歧视相关未成年人的处罚

5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4.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人事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人事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人事承办人

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

人事承办人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人事承办人

11

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教育活动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的处罚

3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教育股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教育股承办人

12

对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的处罚

4

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违反法定程序,办理人情案。

教育股承办人

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谋利益,重大处罚不集体决定,少数人说了算。

教育股承办人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教育股承办人

13

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实际控制人、决策机构或者监督机构组成人员利用办学非法集资,或者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等八类情形的处罚

3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教育股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教育股承办人

14

对民办学校违背国家教育方针,偏离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或者未保障学校党组织履行职责等十二类情形的处罚

4

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对待每一次违规违纪处理。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4. 对参加查处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故意拖延,未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伪造、丢失、损毁处罚决定;擅改处罚决定。

15

对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疏于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处罚

3

对学校违法违规行为不受理或不依法处理。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教育股承办人

人为干扰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教育股承办人

16

对在民办学校筹设期内招生的处罚

3

对申报材料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评估。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对参加现场评估的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廉洁意识。4.强化过程性评估,加强评估前实地调研、考察、论证,开展明察暗访,掌握基本真实情况,防患于未然。

教育股承办人

干预专家评估,评估结果不公示。

不报请局领导批准决定。认定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

17

对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4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对待每一次违规违纪处理。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4. 对参加查处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未及时发现并现场取证,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教育股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教育股承办人

故意拖延,未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伪造、丢失、损毁处罚决定;擅改处罚决定。

教育股承办人

18

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4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学习。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对待每一次违规违纪处理。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4. 对参加查处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教育股承办人

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教育股承办人

故意拖延,未及时送达处罚决定;伪造、丢失、损毁处罚决定;擅改处罚决定。

教育股承办人

19

对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行为的处罚

5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4.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人事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人事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人事承办人

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

人事承办人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人事承办人

20

对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处罚

4

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法规承办人

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违反法定程序,办理人情案。

法规承办人

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为当事人谋利益,重大处罚不集体决定,少数人说了算。

法规承办人

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

法规承办人

21

对非宗教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宗教有关活动等的处罚

3

对学校违法违规行为不受理或不依法处理。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法规承办人

在调查处理过程中徇私舞弊,避重就轻或混淆是非,造成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缺失。

法规承办人

人为干扰查处结果或违反规定程序处理。

法规承办人

22

对学校未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建立学生权利保护机制,或者制定的校规违反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5

立案调查取证环节接受宴请、收受财物、徇私舞弊,对应予以立案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和未公正地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教育股承办人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教育股承办人

审查环节徇私谋利,违规审查,审查超时。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教育股承办人

告知环节未按规定程序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4.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教育股承办人

决定环节未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或者擅自违规做出决定,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缺乏公正公平。

5.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送达执行环节:未及时送达相关文书、未进行信息公开。未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执行处罚决定。

 

6.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23

对教职工实施《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禁止行为的处罚

5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4.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人事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人事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人事承办人

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

人事承办人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人事承办人

26

对幼儿园年检不合格或者拒不接受年检的处罚

3

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核,主动接受监督。

责任科室承办人

审查环节对学校申报的材料审核不严格。

决定或初审转报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27

对擅自为幼儿群体性服用药品的处罚

7

立案阶段。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有相关违法行为时,未能及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1.加强教育和法律方面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履责到位;
3.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4.建立举报投诉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
5.坚持办事公开的原则,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阶段。调查时不出示执法证件,调查人员少于两人,未全面、客观、公正地收集、调取证据,未认真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未能保守有关信息。

教育股承办人

审查阶段。对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理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审查不严。

教育股承办人

告知阶段。作出处理决定前,未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力。

教育股承办人

决定阶段。行政处罚决定书未载明被处罚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教育股承办人

送达阶段。未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教育股承办人

执行阶段。未认真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处罚决定。

教育股承办人

28

对幼儿园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的处罚

3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4.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教育股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教育股承办人

29

对成绩不合格者颁发学历证书、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四类行为的处罚

3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核,主动接受监督。4、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教育股承办人

教育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

教育股承办人

30

对违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处罚

5

立案调查取证环节接受宴请、收受财物、徇私舞弊,对应予以立案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和未公正地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4.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5.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6.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审查环节徇私谋利,违规审查,审查超时。

教育股承办人

告知环节未按规定程序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教育股承办人

决定环节未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或者擅自违规做出决定,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缺乏公正公平。

教育股承办人

送达执行环节:未及时送达相关文书、未进行信息公开。未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执行处罚决定。

教育股承办人

31

对违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处罚

5

立案调查取证环节接受宴请、收受财物、徇私舞弊,对应予以立案违法行为不予立案和未公正地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4.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5.执行内部督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
6.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教育股承办人

审查环节徇私谋利,违规审查,审查超时。

教育股承办人

告知环节未按规定程序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意见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教育股承办人

决定环节未按规定程序作出处罚或不予处罚决定,或者擅自违规做出决定,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处罚缺乏公正公平。

教育股承办人

送达执行环节:未及时送达相关文书、未进行信息公开。未按法定程序和时限执行处罚决定。

教育股承办人

32

受理教师申诉

5

立案不及时;徇私舞弊,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给予立案;超越职权,擅自销案。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廉政意识和履职能力。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严格按照法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3.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4.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5.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人事股承办人

调查核实环节徇私谋利,调查超时;不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伪造、丢失、损毁证据;隐报、漏报、擅改调查结果。 

人事承办人

被处理人对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未及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人事承办人

决定环节程序不规范;对调查结果,超时办理;应作处罚的事实不作处罚决定;不应作处罚的调果结果予以处罚。

人事承办人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程序;不及时送达违法处理决定书。

人事科承办人

33

除高等学历教育以外的其他民办学校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的审核

3

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核,主动接受监督。

审批科承办人

审查环节对学校申报的材料审核不严格。

审批科承办人

决定或初审转报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

审批科承办人

34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3

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核,主动接受监督。

教育股承办人

审查环节对学校申报的材料审核不严格。

教育股承办人

决定或初审转报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教育股承办人

35

实施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备案

3

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核,主动接受监督。

教育股承办人

审查环节对学校申报的材料审核不严格。

教育股承办人

决定或初审转报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教育股承办人

36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3

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规则意识,提高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3. 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教育股承办人

审查环节对学校申报的材料审核不严格。

教育股承办人

决定或初审转报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教育股承办人

37

民办学校法人举办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

3

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管理。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及时审核,主动接受监督。

审批科承办人

审查环节对学校申报的材料审核不严格。

审批科承办人

决定或初审转报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审批科承办人

38

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备案

3

未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受理,故意拖延;徇私谋利,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故意刁难,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对不受理的事项,不告知理由。

1.加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纪政纪和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审批科承办人

审查环节对学校申报的材料审核不严格。

审批科承办人

决定或初审转报环节程序不规范,超时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对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

审批科承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