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依据《芜湖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芜发改价格﹝2023﹞618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销售价格
居民用户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为2.90元/立方米、3.39元/立方米、4.13元/立方米。
二、调整阶梯气量
第一档为每户年用气量4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每户年用气量为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含),第三档每户年用气量为1200立方米以上。
单户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每增加1人,每月分档气量增加8立方米,用户可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到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网点办理。
居民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同一年度内可累积、可结转,结余气量不跨年度结算。
三、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天然气价格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3.145元/立方米。
四、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对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用气实行优惠政策,即每户每月4立方米内用气享受免费,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免费部分由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
五、有关要求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实施、低保户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妥善做好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9月21日起执行。
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
皖公网安备 34022202005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