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2 15:01信息来源: 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区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字体:【  

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依据《芜湖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芜发改价格﹝2023618号),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销售价格

居民用户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为2.90/立方米、3.39/立方米、4.13/立方米。

二、调整阶梯气量

第一档为每户年用气量40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每户年用气量为400立方米以上-1200立方米(含),第三档每户年用气量为1200立方米以上。

单户家庭人口在4人以上,每增加1人,每月分档气量增加8立方米,用户可携带户口簿、居住证到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经营网点办理。

居民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同一年度内可累积、可结转,结余气量不跨年度结算。

三、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天然气价格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3.145/立方米。

四、困难群体优惠政策

对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用气实行优惠政策,即每户每月4立方米内用气享受免费,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免费部分由芜湖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

五、有关要求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实施、低保户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妥善做好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本通知自2025921日起执行。

 

 

芜湖市繁昌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5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