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农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保障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城乡供水一体化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报经区政府第63 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就你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通知如下:
一、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
全区统一农村自来水价格,“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农村居民家庭生活用水户基本水价统一调整到1.70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
全区统一农村自来水价格,农村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统一调整到2.58元/立方米。
三、相关要求
1.本次农村水价调整,按照供水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用户承担的水资源税每立方米0.08元须征收上缴,但在收据中单独列示。
2.本次农村水价调整,基本水价不含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以后如需代收上述两项费用,须按程序和规定执行,并在收据中单独列示。
3.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做好自来水价格调整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政策平稳实施,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农村自来水价格一览表
芜湖市繁昌区发展改革委
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芜湖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农村自来水价格一览表
单位:元/立方米
类别 |
基本水价 |
上级征收税 |
到户水价 |
水资源税 |
|||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
1.70 |
0.08 |
1.78 |
农村非居民用水 |
2.58 |
0.08 |
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