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区级政府权责事项2931项,其中:行政许可148项、行政处罚2383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强制100项、行政确认54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规划7项、其他权力216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1003项。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16项。根据本次动态调整后:行政许可146项、行政处罚2384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强制100项、行政确认54项、行政裁决5项、行政规划7项、其他权力217项。
公共服务事项跟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没有变化。
具体调整如下:
新增“对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处罚”“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处罚”2项权责事项,取消“对发布虚假医疗器械广告被暂停销售仍然销售该医疗器械的处罚”;
取消行政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许可”;
新增其他权力事项“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新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取消“改变国有林地使用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