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报告】《繁昌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后评估报告
《繁昌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繁政办〔2021〕16号,以下简称《办法》)是在原《繁昌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繁政办秘〔2016〕48 号)基础上修订,于2021年12月31日经区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办法》印发实施以来,科学规范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为全面检验《办法》实施以来的运行成效,总结制度执行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为后续对《办法》可能进行的修订完善提供建议,现基于《办法》印发以来的实施情况,开展本次评估。
一、《办法》核心制度设计分析评估
(一)资金设立与规模
《办法》明确区财政在年度综合预算中统筹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每年预算规模不低于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项目及事项。
通过对《办法》实施以来的支出规模进行分析,除2024、2025两年外,其他年度支出规模基本稳定在110万元左右,整体预算执行率约55%。《办法》设立的资金规模能够适应当前的需求。建议维持《办法》设定的年度预算规模不变。
(二)支持范围
《办法》明确专项资金采取资金补助方式予以支持,明确四大类使用范围:1. 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安全生产重大或重点隐患治理;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等。2. 应急管理方面: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支出。3. 宣传教育培训方面: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文化建设等。4. 其他方面:其他符合专项资金使用目标和要求的项目。
通过分析,《办法》实施以来的支出结构呈现出以下特点:1. 支出投向与制度设计高度匹配:所有支出均严格对应《办法》规定的四大使用范围,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良好。2. 核心导向突出:资金重点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等核心领域倾斜,紧扣《办法》设定的“防范安全风险、提升应急能力”的核心目标。3. 各年度支出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各年度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常规支出项目均有稳定安排,支出结构保持相对连贯和稳定。4. 奖励激励类支出占比偏低:支出金额较低,且主要为消防队员立功奖励,未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等奖励激励措施的导向作用。
建议对《办法》设定的支持范围不做大的调整,适当增加智慧应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
(三)申报审核拨付流程
《办法》建立了分级申报、联合审查、政府审批的全流程工作机制:1. 申报环节:区分镇政府/区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区应急局三类主体,明确对应的申报路径、材料要求和受理规则;2. 审查环节:由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评审论证;3. 批准拨付:审查通过后经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由区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区应急局支付到项目单位。
《办法》实施以来各项目申报的实践表明,《办法》设定的申报、审核、拨付流程明晰,配套《审批表》等表单工具设计科学,实现了操作简便与关键内容完整的统一。建议维持《办法》设定的流程和配套表单工具不变。
二、《办法》制度执行与资金使用评估
(一)制度设计科学性评估
1. 制度体系完整规范:《办法》构建了“总则-支持范围-申报审核拨付-项目实施与监督-附则”的完整制度框架,对专项资金的全流程管理做出了全面、明确的规定,形成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为专项资金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2. 支持范围贴合实际:《办法》划定的四大类使用范围,全面覆盖了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核心领域,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高度匹配,符合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3. 流程设计严谨可控:申报、审核、审批、拨付全流程设计了多环节管控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能够有效保障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规范可控。
(二)执行规范性评估
1. 资金拨付程序合规:从支出明细来看,各项资金均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流程完成申报、审查、审批、拨付程序,支出用途明确、收款单位清晰、支付手续完备,未发现违规拨付、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等问题,资金管理总体规范,满足“专款专用”的核心要求。
2. 支出范围合规严谨:所有支出项目均在《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情况,各项支出均与制度设定的支持方向一一对应,合规性良好。
(三)资金使用效益评估
1. 安全生产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通过隐患整改补助、专家会诊、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运维等投入,推动了一批道路桥梁、地下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领域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从源头降低了安全风险,有效提升了企业和重点领域的本质安全水平。
2. 基层安全监管能力持续增强:通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监管人员培训、灾害信息员培训等投入,有效弥补了基层专业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了基层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夯实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3. 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断强化:通过森林防灭火器材购置、应急救援装备采购、减灾示范社区建设等投入,充实了我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完善了基层减灾体系,提升了应对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4. 全民安全意识全面提升:通过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知识竞赛、应急科普等常态化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了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知识,营造了“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持续提升。
5.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专项资金的持续投入,为全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有效防范和遏制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较好地实现了《办法》设定的政策目标。
三、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繁昌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1年12月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制度设计科学合规,资金管理规范有序,支出投向与制度设计高度匹配,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显现,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提供了重要的财力保障。
2026年8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022202005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