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3 16:36信息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558号)及《繁昌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对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区级公共服务清单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繁昌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2025年版)》《繁昌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2025年版)》《繁昌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5年版)》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调整结果。调整后,区级权责清单共纳入事项2757项,具体包括:行政许可208项、行政处罚2216项、行政强制105项、行政征收7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确认34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规划5项、其他权力167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1043项。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保留事项48项、规范事项22

二、强化清单公开运行。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繁昌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落实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级清单调整情况,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持续加强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要主动公开清单内容,加强宣传解读,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得懂、易查询、用得好。

三、严格按照清单履行职责。区各有关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不得随意增加清单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环节等,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对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明确监管重点环节,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持续深化清单运用。区各有关单位要在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拓展新领域、赋予新功能,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最大效能。要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本通知公布后《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3)的通知》(繁政〔202335号)即行废止。

 

附件1.繁昌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5年版).zip

2.繁昌区区级政府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5年版).zip

3.繁昌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5年版).zip

 

繁昌区人民政府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