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5 17:44信息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芜政〔2021〕1号)要求,经委、政府同意,现将《繁昌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承办单位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委、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繁昌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       

 


附件

 

繁昌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1

农村自来水价格调整有关事宜

区发改委

2

修订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有关政策

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