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发布:《芜湖市繁昌区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成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发布地点:区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区自规分局
主持人:区自规分局总工程师 骆正山 发布人:区自规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锐
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区三线”的决策部署,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镇、经开区依据划定规则,全面完成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划定工作,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带位置分解下达,并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考虑到“三区三线”划定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工作期间存在少量耕地变化未体现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为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有效处置成果启用前形成的少量非耕地等问题,我区严肃开展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成果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发布,经区委宣传部批准,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下面,由我代表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发布我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成果。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肃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5号),考虑到“三区三线”划定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在工作期间存在少量耕地变化未体现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中,为了巩固划定成果,严守耕地红线,对繁昌区“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确保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主要任务
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部监管系统相关备案数据,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实,全面查清“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因农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形成的非耕地(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非耕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少量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区分不同情形,实行恢复整改和调整补划相结合的方式分类处置。耕地保护目标中的非耕地,应按照30%、35%、35%的比例自2023年开始至2025年分3年逐年恢复,其中,对于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非耕地须于2023年底前全部处置到位,其中采取就地恢复的,须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恢复,确保纳入日常变更成果并通过审核。
(三)处置要求
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处置”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进行整改或补划,具体处置要求如下:
1.由地方政府或各类工商资本通过流转耕地的方式实施的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原则上应整改恢复为耕地,但对于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情况,可暂不恢复,留出合理过渡期,允许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挖湖造景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恢复整改;
3.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恢复整改,经论证确实无法恢复的,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4.受自然地理条件、农业生产或农民意愿等因素影响确实无法整改恢复的,经举证可以调出,但要异地恢复并补划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包括: 2020年底前,在山区坡地上因农业结构调整由农户在自家承包地上自发栽种林(苗)木、果树、花弁的;符合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规定情形的;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涉及少量占用的;自然灾害损毁、釆矿塌陷无法复耕的;河湖水面自然扩大形成的未利用地。
对于上述情形之外,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无法就地恢复的非耕地,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举证并说明情况,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部,经复核情况属实的允许调整补划。本次核实处置工作中,由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中调出的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地,仍需实行严格管理,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标注为“预调出”地块,不纳入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但涉及建设占用时必须符合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要求,五年规划评估时结合工作实际再予全部调整(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已验收的经部确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无需标注,按要求正常开展调整补划)。
5.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已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本省(区、市)“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已依法依规批准的建设用地、已依法依规办理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已依法依规批准的探矿权、露天釆矿权或光伏方阵,误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举证允许调出,但要补划相应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耕地。
6.其他要求。对于上述应就地整改恢复的非耕地,如原属于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位于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位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可以通过异地恢复耕地的方式处置,其中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还应按要求落实补划。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当是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且与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城镇开发边界内以“开天窗”方式保留的永久基本农田涉及调整的,应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落实补划,确保本行政区域内以“开天窗”方式保留的永久基本农田规模不减少。
(四)底数分析
繁昌区部下发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图斑0.1550万亩;地方补充核实处置图斑0.0797万亩。
二、处置方案
繁昌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图斑原地恢复类面积0.0632万亩;调整补划类类面积0.1715万亩。
(一)原地恢复类
繁昌区原地恢复类涉及图斑面积0.0632万亩。具体包括:
1.由地方政府或各类工商资本通过流转耕地的方式实施的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图斑256个,面积0.0625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26.94%;
2.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釆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挖湖造景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图斑1个,面积0.0001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0.02%;
3.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涉及图斑9个,面积0.0005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0.20%;
4 .其他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形涉及图斑3个,面积0.0001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0.07%。
(二)调整补划类
繁昌区调整补划涉及图斑面积0.1715万亩,具体包括:
1.由地方政府或各类工商资本通过流转耕地的方式实施的绿化造林、建设绿色通道、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因果树处于盛果期、林木处于生长期、鱼塘处于收获季等客观情况,暂不恢复的涉及图斑81个,平均质量等别7.23,面积0.0137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5.82%;
2.2020年底前,在山区坡地上因农业结构调整由农户在自家承包地上自发栽种林(苗)木、果树、花卉的类型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无法恢复的涉及图斑170个,平均质量等别7.25,面积0.0383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16.26%。
3.“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已依法依规批准的建设用地涉及12个图斑,平均质量等别7.39,面积0.0026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1.09%;
4.“三区三线”成果启用前,已依法依规批准的探矿权、露天釆矿权的涉及17个图斑,平均质量等别7.22,面积0.0045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1.93%;
5.因其他原因形成的无法就地恢复的非耕地涉及1313个图斑,平均质量等别7.50,面积0.1098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45.56%。
6.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因精度和误差原因产生的碎小图斑调出0.0026万亩,占核实处置总面积的1.10%。
三、补划方案
经过与乡镇三次对接,最终确定繁昌区永久基本农田补划面积0.4525万亩。补划地块的主要来源于已验收的补充耕地、增减挂钩复垦区地块及国家下发的永久基本农田外稳定耕地图斑。
四、具体处置情况
(一)原地恢复类
繁昌区计划原地恢复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0.0632万亩。目前已恢复并变更为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图斑面积0.0620万亩中;未恢复纳入“预调出待整改”面积0.0012万亩。
(二)调整补划类
繁昌区计划调整补划图斑面积0.1715万亩,其中2022年度非耕地图斑0.0918万亩,自提现状非耕地图斑0.0797万亩。目前已调出0.0173万亩;2023年变更成果变更为农村道路、沟渠,纳入“预调出”图斑0.1080万亩;2023年变更成果变更为其他地类,纳入“预调出待整改”0.0327万亩;2023年变更成果中仍为耕地0.0137万亩,未调出基本农田。
(三)其他情况
繁昌区2023年变更调查成果新增0.0525万亩永农非耕地,且未纳入处置方案中。
(四)补划情况
繁昌区预计补划永久基本农田0.4525万亩。通过2023年度变更调查对比,实际补划纳入永久基本农田0.4138万亩。
五、永久基本农田总体情况
繁昌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9.9943万亩,预调出图斑0.1080万亩,预调出待整改图斑0.0864万亩。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最新发布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责任,扛稳、扛牢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