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09:30信息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繁昌区人民政府    

20247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进一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机安全监管工作,预防和杜绝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依法监管、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为路径,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巩固发展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职人员,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镇、农机合作社和村级安全员作用,解决好基层农机安全监管问题。

(二)加强牌证管理,推进全省通办。区农机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及牌证核发、驾驶人考试及驾驶证核发、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档案管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登记情况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优化调整人员配置,落实农机业务一件事一次办务实举措,实现一网通办、综合服务,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等县级行政许可事项一网通办,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加强农机事故风险防控。重点抓住三夏”“三秋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等关键时点,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开展隐患排查,严查未依法办理车辆登记和检验手续、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区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面实施亮尾工程,采取有力措施清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精心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各镇(含繁昌经开区,下同)持续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大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农民群众农机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

(五)规范农机执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等规定,履行好在农业生产中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职责。

(六)抓好农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频次和力度,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要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大力推动农机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盯紧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服务主体,着力破解基础性、源头性、制度性问题,开展好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工作,切实落实落细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所有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内容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

(七)深入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在认真总结以往平安农机创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延伸监管力量,巩固创建成效,推进创建工作健康发展。扎实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扩大平安农机创建覆盖面,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档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列入政府安全生产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要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区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分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严格履行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等工作职责。同时,积极动员农机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格局。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整合现有资金政策,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投入力度,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持续开展。

(四)强化考核问责。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及行政许可、监管执法中的失职行为,从严问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