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芜湖市繁昌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4-17 18:38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2024年4月16日,《芜湖市繁昌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繁政办秘〔2024〕12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依据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2022年4月13日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农机发〔2022〕1号),5月13日省农业农村厅 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皖农机〔2022〕76号)明确了创建条件和具体安排。

2022年、2023年全省分别成功创建了7个、11个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其中我市南陵县于2023年成功创建,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20年率先进行了“变拖”清零工作,今年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势在必行。

今年区政府高度重视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已将创建工作列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202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据此,我局在学习借鉴创建成功兄弟县区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一是明确了创建的六个阶段以及具体的时间节点,促进创建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二是明确的涉及创建工作单位、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资料的收集;三是成立了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把稳方向四是通过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创建,促进我区农机安全生产态势的长期稳定,同时进一步促进我区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前期谋划。2023年上半年,区农业农村局多次前往省厅、市局积极争取了创建指标。

(二)交流学习。2023年9月12日-13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前往安庆市太湖县交流学习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成功经验。2023年12月29日区农业机械管理中心前往南陵县交流学习创建经验。

(三)起草方案。区农业机械管理中心根据农业农村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22〕1号)中的创建条件,借鉴太湖、南陵方案,根据我区实际拟定了《芜湖市繁昌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1月26日,征求了各镇、繁昌经开区、区直有关单位意见,收到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的反馈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区政府办审核修改,分管区领导同意,最终形成《芜湖市繁昌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五、主要内容

《芜湖市繁昌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主要明确了2024年要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规定了驾驶员参训率、农机三率所要达到的具体指标。整个创建时间2024年4月8月《实施方案》规定分为动员部署阶段、创建实施阶段、自查检查阶段、创建申报阶段、迎接验收阶段、巩固提升阶段等六个阶段,其中巩固提升阶段为创建成功后长期坚持。《实施方案》要求各镇、各区直单位的职责,细化量化任务,营造创建氛围。

六、创新举措

(一)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区农业机械管理中心还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创建资料收集和对镇、村工作的指导。

(二)在领导小组名单之后对各创建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

七、保障措施

成立以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区农业机械管理中心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创建资料搜集和对镇、村工作的指导。各镇也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芜湖市繁昌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戴安平

联系方式:0553-7911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