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昌区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2 14:44信息来源: 繁昌区审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繁昌区级202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区政府已于2023年12月26日向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告如下:

一、区级财政资源统筹、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支出未细化到用款单位和具体项目的问题。

区财政局现已按照《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将2023年五大提升专项行动和美丽乡村公路建设项目通过预算调整的方式细化到部门。同时,区财政局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管理,对于已列入预算的项目,均严格按照要求细化到用款单位。

(二)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

区财政局坚持立行立改,审计期间已将偿债准备金专户当年利息收入共计98.89万元上缴至国库。区财政局切实加大非税收入管理力度,严格按要求将非税收入资金在10个工作日内足额从财政专户缴入国库。

(三)关于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未及时分解下达的问题。

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箅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的规定,上级指标在收到后30日内均已分解下达,并持续做好上级指标分配工作,及时下达,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四)关于财政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完整的问题。

区财政局坚持立行立改,审计期间在财政决算草案中增加反映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情况的内容,并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决算编制,提高决算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推动决算工作提质增效。

二、繁昌经开区财政决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兑付企业扶持资金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繁昌经开区现已要求企业在兑现企业土地使用税奖励时,必须出具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明,及时掌握企业是否存在欠税等情况。二是繁昌经开区在计算兑现财政奖补资金时统一口径,要求新申请兑现奖补资金的企业,统一按照税款所属期确定所属年度。三是繁昌经开区已追缴多兑5家企业扶持资金106.91万元,并在今后的企业扶持资金兑现中,加强审核,委托第三方对兑现金额进行复核,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二)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繁昌经开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强化工程管理,同时纪检监察工委对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约谈,强化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二是完善了《经开区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小额工程和服务项目发包程序。三是繁昌经开区组织业务人员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相关人员思想认知,提高法规责任意识,今后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按规定履行建设程序。目前繁昌经开区在建的纬八路东段、纬九路西段、纬七路东段和纬七路西段4条道路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均已办理,且完成了施工图审查。

(三)关于所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和债权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新元公司对6处自有厂房租金收取情况进行了梳理,收回宇乾电子、3D打印研究院、古田医疗、德赛康谷、青青藤、快骑等12家企业所欠租金89.65万元,对口品公司所欠租金6.6万元,依法向法院履行起诉程序。二是新元公司已收回亚厦幕墙公司欠缴租金489万元,与冰欧冷链公司协商一致,在收回公司项目用地补偿款中扣除所欠租金。三是繁昌经开区加强对企业临时用电电费的收取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完成了二季度电费收缴,共计34.91万元,并将收缴情况在主任办公会上定期通报。

三、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1.关于少数部门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的问题。所涉及的4个部门(单位)根据区财政局通知均已将上级转移支付结转资金追加列入年度预算,并要求在今后编制预算时,及时与区财政局对接,加强预算监管力量,坚决遵守年度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

2.关于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水平较低的问题。所涉及的7个部门(单位)均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市局项目批复函后,立即向财政局申请兑付资金,目前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省级资金89万元和市级秸秆综合再利用资金87万元已按相关标准兑付完成。同时要求今后在编制预算时,从严从紧控制新增支出项目预算,及时清理取消非必要支出项目。

(二)关于部分项目入库保证金未及时清退的问题。

所涉及的8个部门(单位)坚持立行立改,审计期间均已整改落实到位,共清退网上服务超市(中介库)等入库保证金1520.50万元,并要求进一步完善保证金清退机制,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减轻经营主体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三)关于部分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区人防办坚持立行立改,审计指出问题后对接项目建设单位繁昌经开区,并下发整改通知,指导其按照人防审批要求将人防易地建设费49.88万元缴纳到位。二是繁盛集团已加强对公租房租金收入管理,从2023年起将公租房租金收入直接上缴财政非税账户,2022年度公租房租金收入309.41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到位。三是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切实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审计发现的2019-2021年收取绿化赔偿款等非税收入14.76万元,以及2019年之前收取的上述费用共计55.50万元,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非税账户。

(四)关于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所涉及的7个部门(单位)均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同时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和价值,推动财政资金的高效使用。

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方面。

1.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了《繁昌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借款期满后,分三年按比例偿还至区财政账户,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二是各镇按规定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建立了项目台账,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区镇进一步加强对补助资金落实利用、扶持项目建设运营、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等方面的核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2.关于个别抱团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未及时办理不动产权变更手续的问题,平铺镇党委和峨山镇党委成立了镇际联办专班,督促平峨公司完成支付尾款72.12万元,已办理厂房不动产权证,同时平峨公司董事会已向平铺镇、峨山镇党委作出了书面检讨。二是针对对外出租厂房日常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平峨公司向法院起诉追回厂房租金及保证金153.76万元,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分批支付的协议,已收回首笔资金50万元。对承租企业私自转租行为进行书面告知,转租行为得到及时制止。三是针对股利发放不合规的问题,平峨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股利分配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对之前发放的股利105.32万元,平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决定收回股利,涉及峨山8个村和平铺7个村已将资金汇入平峨公司账户。

(二)繁昌慢谷项目专项资金方面。

1.关于部分合同条款履行不到位的问题。区文旅体局正在积极追缴繁昌慢谷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采购服务项目合同进度款,但由于合同双方分歧较大且涉及金额较多,目前该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2.关于个别项目合同签订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问题。区文旅体局已与委托方签订了补充合同,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游客服务中心驿站和中分驿站的电动自行车租赁、换乘点功能等服务内容纳入其中,同时繁昌慢谷服务项目实际建设中已实施了上述服务功能。

(三)惠民补贴资金方面。

1.关于部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将25名困难残疾人中除3人因不符合条件停发外,其余22人均从三、四级变更为一、二级,资金从原先90元/月,变更为125元/月,同时补发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2年1月至2023年5月的差额1.3万元。

2.关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纳未纳入两项补贴保障范围的问题。区民政局经过梳理与核实,对重点人群进行政策宣传、走访排查,目前已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保障范围,并进一步加强与残联等部门的协作交流,对数据进行常态化比对更新,努力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五、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部门(单位)移交至属地镇的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对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移交至荻港镇的房产,由于历史久远,办理产权资料不全,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已安排专人加强对资产的管理,能办理的通过协调完善资料逐步办理权证。二是荻港镇已与承租户补签合同,完善到期续租程序;对不具备在长江交易市场公开挂牌的资产,采取公开招租方式盘活。三是荻港镇已将闲置房产交由镇建投公司统一管理,聘请评估公司开展评估,按照相关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对闲置房产进行分类处置,能出售的进行出售,能出租的进行出租。

(二)关于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荻港镇安排专人负责荻港派出所移交的门面房及宿舍的盘活和产权证办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对闲置资产管理,多举措推动产权证的办理和资产盘活工作。

(三)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一是区文旅体局针对专项债形成4个驿站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已责成繁阳镇、孙村镇将驿站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发挥功能效益。二是区住建局已对购置的56套健康小屋进行入账管理,并经区财政局同意,已将其调拨至属地镇管理,同时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

(四)关于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未作相应处置的问题。

针对部分长期闲置未处置的资产,区市场监管局已完成报废处置程序,并步加强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政府性投资项目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一是繁阳镇正大片区商铺采光井雨棚厚度不足问题,已经设计单位核定变更,满足功能要求,渗水问题已进行修复,并扣除该子项造价2.79万元,后续将持续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二是繁阳镇已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材料复试和成品功能性试验,对8个片区施工屋面防水卷材、塑胶地面等材料重新进行检测,对小区沥青路面补做了弯沉试验。三是繁阳镇已对正大片区重新进行消防检测,对监理和跟踪审计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2023年调整部分人员分工,并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工程全过程专业化验收管理,严格把控工程质量验收。

(二)关于道路建设和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区交通运输局中交路建公司所有成本进行核对,调减成本123.75万元,并督促项目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加强财务管理,据实进行会计核算。二是区住建局已组织设计单位对双鹤巷路侧石规格和人行道板厚度开展核定办理技术变更,对工程造价核减16.08万元,3公分厚的人行道砖已组织返工处理,同时进行举一反三,对其他路段同步开展核查和整改处理,并督促按《跟踪审计合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各参建单位跟审履职情况的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