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监管】关于拟拆除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15:25信息来源: 区城管局阅读次数: 字体:【  

   位于芜湖市繁昌区安定东路天之缘酒店后侧简易结构彩钢瓦棚,建筑面积4.4平方米,经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繁昌分局认定,该彩钢瓦棚建设时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属于违法建筑。因该违法建筑目前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根据《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现发布公告如下:

1.持合法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112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陈述、申辨,接受调查。

2.无合法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31120日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

请涉事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芜湖市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五中队(地址:迎春西路627号五中队办公室 电话:7601216)主张权利,依法接受处理。公告期限届满,未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辨也未自行拆除的,视为无主违法建筑,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定,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芜湖市繁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