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2年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 17:08信息来源: 繁昌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及省委编办《关于衔接落实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2〕75号)文件要求,我区建立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对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2022年繁昌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247项,其中区级事项244项、镇级事项6项(含区镇共有事项3项),涉及19家区直单位,6家驻繁单位。区级政府权责事项3025,行政许可223项、行政处罚2459项、行政强制95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确认41项、行政裁决7项、行政规划5项、其他权力179项。区级公共服务事项1036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69项,规范事项22项。镇级公共服务事项184项。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清单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变相设置中介服务或服务环节,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设置限制性条款或指定中介服务,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深化清单运用,强化政务服务事项与清单的联动调整及衔接,紧扣利企便民,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在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推动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要严格落实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

本次公布后,《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繁政〔2021〕11号)即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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