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监管】事关充电桩,安徽出台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15:46信息来源: 芜湖发布阅读次数:编辑: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如今,开新能源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了,一些地区充电不方便、充电站排队等问题一直是令车主头疼。要破解这一困扰,须加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要做到“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并对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的配建作了明确要求。

关于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具体标准:

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收标准;


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35%;


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须配建必要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情况纳入高速服务区评价内容;


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停车场应加快配建相应比例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用车充电需要。



家有新能源车,能安装私人充电桩是最方便、最省钱的了。但有的小区却没有条件安装,有的想安装却被物业阻拦。


通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停车场车位应100%预留安装条件;


对住宅小区内拥有产权车位或长租车位的新能源汽车用户,物业服务公司要配合其安装充电设施,确因安全、消防及电力容量等原因无法安装的,物业服务公司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文件并做好解释工作;


针对存量少、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电需求的居住社区,要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


国家当前提出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设施应是关键保障。通知明确,重点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集市、卫生院、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区域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布点建设,因地制宜推动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以及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