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繁昌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芜政〔2021〕1号)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繁昌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决策事项程序全过程记录。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当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繁昌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繁昌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1 |
更新繁昌区征地青苗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 |
区自规分局 |
2 |
调整繁昌区征地片区综合地价 |
区自规分局 |
3 |
制定《联合执法进小区暂行办法》 |
区住房城乡 建设局 |
4 |
制定《繁昌区推进全域专用校车方案》 |
区教育局 |
5 |
制定《繁昌区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
区卫生健康委 |
6 |
修订《繁昌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
区市场监管局 |
7 |
制定《繁昌区“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
区农业农村局 |
8 |
制定《繁昌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9 |
制定《繁昌区调整和完善镇级(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
区财政局 |
10 |
制定稳岗留工等稳岗纾困政策 |
区人社局 |
11 |
制定《关于打造“繁事好办”政务服务品牌 全面推进繁昌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施意见》 |
区数据资源局 |
12 |
制定《繁昌区创建省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 |
区民政局 |
13 |
制定《关于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区民政局 |
14 |
制定《繁昌区能效提级县实施方案》 |
区水务局 |
15 |
制定《2023年推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台阶竞赛活动方案》 |
区经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