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注意!房地产领域的这些行为违法了!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领域投诉、举报、信访数量不断增加,为有效避免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特编制了以下16种常见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01
虚假宣传
表现形式:(1)通过楼盘区位图展示具有虚假规划内容、虚假配套设施等信息;(2)楼盘销控表中显示的截至检查当天的销售情况与实际不符;(3)销售现场的宣传音视频含有虚假内容;(4)销售员销售过程中口头进行虚假宣传或者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5)沙盘模型展示内容与实际明显不一致等;(6)沙盘模型中楼盘模型顶部放置“售罄”字样,实际仍有房可销售。
02
虚假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旗帜、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官网等媒介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
03
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旗帜、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官网等媒介发布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广告。
04
发放含有投资回报承诺内容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旗帜、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官网等媒介发布含有“高回报,十年翻倍,稳赚不赔”等用语的广告。
05
发布含升学承诺内容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旗帜、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官网等媒介发布含有“A小学、初中配套,周边学区为B学校”等内容的广告。
06
发布含有以项目到某一位置的时间代表距离内容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旗帜、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官网等媒介发布的广告中含有“本项目至A地点仅10分钟车程”等内容,未标示实际距离的公里数。
07
发布未标示开发商名称、代理销售商名称及预售证号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发布的除仅宣传项目名称外的预售广告中,均未标示开发商名称、代理销售商名称及预售证号。
08
发布未标明数据来源出处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旗帜、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官网等媒介发布的广告中含有引用的数据看,如人口总量、商品房平均价格、平均地价等,但未标明上述数据的来源。
09
发布规划或在建项目未标注状态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折页、内部期刊、旗帜、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官网等媒介发布的广告中对真实存在的规划及在建项目未注明在建或规划中。
10
发布含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等媒介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的广告。
11
发布含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内容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等媒介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
12
发布含有“封建迷信内容”的广告
表现形式:在宣传单页、宣传折页、内部期刊、桁架广告、展板、宣传板、公众号等媒介发布含有“九五之尊”“星盘、占卜、预测、招财、转运”等封建迷信内容的广告。
13
违法开展有奖销售
表现形式:(1)进行有奖销售时最高奖项的金额超过五万元;(2)中奖种类、数量、兑现方式等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3)虚假的有奖销售。
14
提供含有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
表现形式:在提供的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中存在“最终解释权”等内容。
15
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表现形式:(1)在售楼中心销售楼盘时未对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2)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3)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
16
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
表现形式: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