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及有效做法】繁昌区教育局2024年控辍保学工作进展及有效做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控辍保学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皖教办函〔2024〕97 号)文件精神要求,繁昌区要求义务教育各中小学再结合控辍保学排查工作要求,对义务教育学生在校情况对照学籍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因随迁子女入学困难、学生欺凌、家庭经济困难、患病特殊儿童复学困难等原因导致的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经排查我区未发现因随迁子女入学困难、学生欺凌、家庭经济困难、患病特殊儿童复学困难等原因导致的学生失学辍学现象,现就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繁昌区认真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教育扶贫的重要论述,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发力义务教育保障,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夯实教育脱贫根基,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
一、稳步推进控辍保学工作,实现“零辍学”。认真开展 “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在校情况”及身体残疾、随迁子女、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的摸底核查工作,学生信息按时按量全部核查到位,对每一个疑似辍学学生建立台账,针对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劝返复学措施,确保无一人因贫辍学,我区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学生全部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我区共有特教学生105名(其中中小学随班就读47人,送教上门22人,繁昌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36人),及时拨付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每年每生6000元)。根据“一人一案”原则制定个性化的送教方案,建立送教工作台账,加强送教服务意识,原则上每周送教不少于一次。
二、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无失学”。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和政策。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导组,与各镇对接,与各校对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身体残疾、随迁子女、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就学信息进行摸排,完善基础数据。确保摸排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持续推进精准资助困难学生。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精准确立困难学生对象。利用建档立卡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进行比对,精准确认受助对象,同时在各班级进行摸排系统以外的家庭困难学生,确保一个不漏,一个不多,杜绝人情资助,做到“应助尽助”。
对在辖区内就读的区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并享受最高档资助标准。家庭经济学生资助专项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足额到位。困难学生资助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工作,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区教育局审核。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局惠民户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
三、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与教育行政管理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涉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工作。
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与繁昌区教育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繁昌区涉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繁检会〔2024〕4号),建立未成年人检察与教育行政管理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涉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控辍保学工作,提升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质效,通过互通信息、联动帮扶、合力监督等方式,强化协作与配合,共同促进涉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打算
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困难较大,比如:脑瘫、精神残疾等;少数家长由于一些因素,不愿别人知道自己的小孩是残疾,对送教上门有抵触情绪。建议对上述情况的家庭加大人文关爱力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一年级)信息不能及时收集,学校办理入籍入学手续困难。区教育局将与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实行数据共享。
教育部门不同其他部门,所发挥的作用暂时无法体现,更不能产生实实在在的收益,也不能村级的公共基础设施带来改善。部分贫困家庭学生存在自卑感、孤寂内向,甚至产生厌学心理。各镇、村、帮扶责任人在注重整体工作的同时,应关注教育问题,与贫困家庭学生加强情感交流、精神激励和心理关注,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区教育局将不断加大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步伐,做好控辍保学和激励教育工作。
繁昌区教育局将与区相关部门强化协调合作机制,齐抓共管。同时进一步督促各中小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通过电话等多种渠道加强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去向和身体状况,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身体残疾、随迁子女、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