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繁昌区控辍保学工作报告
一、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和政策。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领导组,与各镇对接,与各校对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身体残疾、随迁子女、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就学信息进行摸排,完善基础数据。确保摸排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2)区教育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工作稳中求进,资助政策不断完善,建立起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学校和社会积极参与的覆盖学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资助政策体系,为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不断加强调度,积极与各镇及乡村振兴、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联系,推进各项政策落地生根,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重要位置,抓在手上,放在心中。强化保障,压实责任,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身体残疾、随迁子女、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资助和义务教育保障工作,逐步构建起从局到校、从校到人,从局到镇、从镇到人的体系。
二、政策落实及成效情况
1.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供给。新建繁昌区繁阳镇城关五小、横山中心小学综合楼、平铺九年制学校初中部教学楼,202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2.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认真开展 “在籍不在校”、“在校不在籍”“建档立卡适龄儿童在校情况”等摸底核查工作。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身体残疾、随迁子女、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控辍率符合省定标准。
3.全面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
2023年,繁昌区按照困难家庭幼儿1400元/生·年,建档立卡幼儿200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资助。2023年共计资助幼儿451人次(其中建档立卡11人次),资助资金31.9万元。2023年繁昌区义务教育阶段春季学期发放848人,发放资金30.58万元;秋季学期发放872人,发放资金30.95万元。(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 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按照初中寄宿生的补助标准)。2023年春季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11人91.5万元,落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111人7.135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06人20.6万元,落实中职免学费补助1850人143.64万元。秋季学期,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819人82.3万元,落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119人7.565万元,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230人22.95万元,落实中职免学费补助2231人178.7万元。2023年地方政府资助普高5.1567万元、中职2.308万元。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合规,没有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资金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通过财政局惠民账户发放生活费补助,一直采取通过学生社保卡(一卡通),直达学生个人账户的发放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加强了资金安全。在资金管理上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定期调度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
4.特殊教育保障情况。通过改建整合后的校舍资源,高标准建设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培智、生活适应、畅游律动、劳动技能、手工绘画等特色课程,让特殊儿童有机会接受与其他小朋友一样的优质教育,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探索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新模式,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机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三位一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