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4.《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二、对象范围:自然人
三、办理条件: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代理单位录(聘)用。
四、办理材料: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繁昌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网上提交材料电子件;2、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发放一次性告知单要求补充材料;3、办结: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办理完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大道1号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九、咨询电话:0553-787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