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1.事项名称: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2.事项简述: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的,社保机构停止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没有通过资格核对的等情况,社保机构应对其进行暂停发放处理。
3.办理材料:《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申请表》、有效身份证件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5.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当场告知办理结果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各村(居)委会、各镇社保所 、区居保中心
10.咨询查询途径:现场查询、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553-7878019和0553-7878907
11.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53-787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