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11 15:57信息来源: 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汪晓燕 字体:【  

     一、设立依据:

    《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芜湖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第六条:“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41号)第二条: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类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繁昌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个人

    六、申请材料:

    1.《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

    2.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户口簿,验原件,留复印件;

    4.特殊群体证明材料(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验原件,留复印件。

    七、到现场次数:

    1次

    八、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办理申请参保登记手续。
    2、受理:村级经办机构初审;
    3、复核:镇级经办机构复核;
    4、办结:区级经办机构审批办结。

    十、收费信息:

    

    十一、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二、办公地点:

    繁昌区繁阳镇繁阳大道001号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十三、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7878019

    2.监督电话:0553-787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