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招聘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11 15:17信息来源: 繁昌区孙村镇阅读次数: 字体:【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招用人员简章。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空岗情况,并接受空岗调查。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

六、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招聘简章。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1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后,登录芜湖人才网;

2.受理:根据受理标准,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

3.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同意并办结。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免费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十楼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787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