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就业招聘服务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招用人员,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登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招用人员简章。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空岗情况,并接受空岗调查。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机构
芜湖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五、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
六、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招聘简章。
七、网办深度
四级标准
八、到现场次数
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1个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后,登录芜湖人才网;
2.受理:根据受理标准,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标准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补齐补正材料;
3.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同意并办结。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免费
十二、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十楼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7872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