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繁阳镇华阳社区、阳冲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批前)

发布时间:2025-04-18 16:02信息来源: 繁昌区繁阳镇阅读次数:编辑:胡静 字体:【  

为了促进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结合繁昌区繁阳镇华阳社区、阳冲村的实际情况,编制了《繁昌区繁阳镇华阳社区、阳冲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于2024年73日通过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组织的专家评审,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7日

联系人:鲁主任;   联系电话:7872092。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研究范围为华阳社区、阳冲村全域国土空间,总国土面积为2167.64公顷。其中128.58公顷处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属于村庄规划范畴。确定的村庄规划范围为华阳社区、阳冲村村域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全部国土空间。总国土面积为2039.06公顷。

二、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三、规划主要内容

根据华阳社区、阳冲村实际现状,梳理土地资源、生态资源、产业资源,结合村庄实际发展需求,依托智慧农业及特色林业产业,带动整体经济发展围绕优质的阴山旅游资源,与深厚的农耕、竹、茶、禅文化底蕴打造特色文化旅游观光带、山村生活体验风情带发展山野民宿、休闲驿站,加强与繁阳镇区以及周边村落联系将规划片区建设成为集农业生产、林业种植、生活服务、观光旅游、生态康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城郊后花园规划通过产业发展、主题形象和乡村生活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华阳社区、阳冲村的资源特色。同时基础方面进行乡村土地盘整,实现建设用地减量,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强化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对周边村庄的带动水平和服务能力;明确村庄具体地块用途及重点地块建设强度,引导村庄分类整治,提升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 

 

附件: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3、重点区域图则

4、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5、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繁昌区繁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8日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3、重点区域图则


4、重点区域总平面图



5、村庄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421.0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41.67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8.79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1244.85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5.95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5.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96.2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6.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51公顷。主要用于文化、教育、卫生、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7.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2.91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8.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28.17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9.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38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10.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0.9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1.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5.33公顷。主要用于暂不明确规划用地,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直接使用。在用地项目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2.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82.19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72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4.其他土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27公顷。主要为田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其他士地鼓励向生态化利用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