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海耀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建繁昌区3户150K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2025-05-14 15:21信息来源: 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区发展改革委审批股 字体:【  

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

编号:发改告知﹝2025322                                             项目代码:2505-340222-04-01-903372

项目名称

建繁昌区3150K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法人

明光市海耀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项目负责人姓名

胡永春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220105********1216

项目联系人姓名

李楚

项目联系人电话

177****2447

项目法人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

孙村镇(1户)、荻港镇(2户)

占地面积

3户屋顶及庭院面积767平方米(其中:3户含庭院面积482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

    租用繁昌区3住户屋顶及庭院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铺设710wp规格单晶硅光伏组件229块及安装逆变器等其它设备,安装容量约150KW(交流侧),全额上网。

产品及服务名称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

新增生产能力

及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16.81kwh,年节约标准煤约51吨,将有效减少SO2CO2等污染物排放,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其中:土建

设备、安装

42.56万元

42.56万元

 

42.56万元

计划动工时间

20255

计划竣工时间

20256

投资来源及构成

1、企业自筹

42.56万元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社会集资

 

5、个人资金

 

6、外商投资

 

7、其他

 

其他需告知的内容

严格遵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在开工建设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放弃项目建设,应及时告知项目备案(告知)机关。

本告知登记有效期贰年

告知登记单位(盖章):

 

  2025514

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