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海耀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建繁昌区6户202K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
编号:发改告知﹝2025﹞320号 项目代码:2505-340222-04-01-721451
项目名称 |
建繁昌区6户202K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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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 |
明光市海耀顺新能源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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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
胡永春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
220105********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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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姓名 |
钟宇 |
项目联系人电话 |
130****1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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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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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建设地点 |
新港镇(1户)、峨山镇(1户)、孙村镇(2户)、荻港镇(2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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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3户屋顶面积348平方米、3户庭院面积513平方米,合计:861平方米 |
主要建设内容 |
租用繁昌区6住户屋顶及庭院建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铺设710wp规格单晶硅光伏组件287块及安装逆变器等其它设备,安装容量约202KW(交流侧),全额上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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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服务名称 |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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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生产能力 及效益分析 |
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量19.76万kwh,年节约标准煤约60吨,将有效减少SO2、CO2等污染物排放,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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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 |
其中:土建 |
设备、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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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6万元 |
56.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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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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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动工时间 |
2025年5月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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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来源及构成 |
1、企业自筹 |
56.5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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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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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债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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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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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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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商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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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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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告知的内容 |
严格遵守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审查、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在开工建设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如项目法人、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放弃项目建设,应及时告知项目备案(告知)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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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告知登记有效期贰年 |
告知登记单位(盖章):
2025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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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