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确认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审核确认
二、办理条件:
《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21〕74号)第四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救助供养标准: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1.3 倍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书面声明
3.承诺书
4.残疾人证
五、办理流程:申请:线上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申请,线下到综合窗口申请。
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到综合窗口报送,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或五日之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2、办结: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有关批文或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此环节有特别程序)
六、办理时间、地点: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繁昌区便民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0553-786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