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吨骨料生产线能效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发布时间:2024-12-27 17:00信息来源: 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孙逸静 字体:【  

芜湖海螺绿色建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500万吨骨料生产线能效提升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获芜湖市繁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发改告知[2024]424项目代码2410-340222-04-02-770422)收悉。

该项目位于安徽省繁昌区繁阳镇库山村,即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原官山矿区,对年产20万立方米装配式建筑及配套项目(环评已批复:繁环审〔202328号)中500万吨骨料生产线的矿山石灰石输送系统、骨料储存与筛分车间及厂内关联输送系统等实施效能提升技改,新建一条年产120万吨骨料深加工生产线,配套环保安全设施等可年新增120万吨高端骨料产品。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在全面落实本《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生态环境保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繁昌区境内的建设项目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物料输送、破碎、筛分、等工艺应落实密闭收集+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运营中颗粒物排放应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相关标准限值。

(二)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强隔声、减震、绿化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的标准。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三)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除尘灰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行分区防渗,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三、《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四、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8N5JH697

20241227日    

 

抄送:芜湖艾特森生态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