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昌县南添电力有限公司繁昌经济开发区150MW天然气热电联产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26 09:50信息来源: 繁昌区生态环境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孙逸静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繁昌县南添电力有限公司繁昌经济开发区150 MW天然气热电联产增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繁昌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项目名称:

繁昌经济开发区150 MW天然气热电联产增产项目

建设单位:

繁昌县南添电力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安徽云升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4.11.26-2024.12.2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芜湖市繁昌经济开发区繁昌县南添电力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拟不新增用地,总装机规模不变,沿用现有主要设备(25万千瓦燃气发电机组、2台余热锅炉配11.5万千瓦抽凝式和10.7万千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一座40 t/h的应急备用锅炉),仅延长机组年运行时间,进行增产扩建,现有项目机组每天运行时间为24 h,年平均运行187.5天;本项目扩建后机组每天运行时间为24 h,年平均运行约344天。新增年运行时间3750 h(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扩建机组每天运行时间为24 h,新增年运行时间约780 h;第二阶段扩建机组每天运行时间为24 h,新增年运行时间约2970 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水及超滤排水应经厂内化学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循环冷却水、反渗透浓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至芜湖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轮机采用干式低氮燃烧技术,建议必要时予以优化低氮燃烧器,以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废气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1中现有锅炉及燃气轮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做好废过滤材料、污泥等一般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变压器油、废试剂瓶及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废应暂存危废间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行分区防渗,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繁昌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7864211

通讯地址

繁阳大道13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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