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主要帮扶政策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4-11-20 08:34信息来源: 繁昌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阅读次数:编辑:叶文雯 字体:【  

 

 


增收类

产业帮扶

1.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安排产业发展、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等,带动参与生产经营,拓宽增收渠道。包括种植业、林果业、养殖业、加工业;
2.
乡村旅游:监测对象可依托乡村旅游优先就业,大力开发乡村旅游产品,突出乡村自然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开发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带动监测户参与的乡村旅游产品。
3.
消费帮扶:帮扶监测对象对滞销农产品进行销售。

4.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入股分红:鼓励垫资让监测对象入股合作社,年底根据经营和劳动情况进行分红。

5.残疾人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残疾人家庭需为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由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不低于4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6.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补贴:残疾人本人或其家庭建设的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由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每年度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阳光大棚设施农业项目补贴。

就业帮扶

1.   技能培训:给有劳动意愿的监测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监测对象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
2.
稳岗就业。推广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监测对象参与乡村建设项目,提高就业收入。对失业监测对象优先提供转岗服务,帮助尽快在当地实现再就业。
3.
外出务工补贴:对繁昌区外外出务工且稳定就业的监测对象。按照一年500/人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4.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补助: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两后生”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1年只享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

金融帮扶

对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落实小额信贷和贴息政策。

公益岗位帮扶

如护林员、护草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类

住房安全保障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6类重点对象。拟改造危险房屋必须是家庭唯一住房或拟改造对象无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4万元,修缮加固户1.5万元。

2.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救助:为保障受灾群众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每年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区定”的程序确定受灾年度因灾导致居住用房倒损的群众救助名单及救助金额。

饮水安全保障

健全饮水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及时解决季节性缺水和饮水出现安全问题,确保饮水安全。

健康帮扶

1.监测对象可以享受区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免费签约服务、监测对象基本医疗保险费用50%减免等健康帮扶措施。

2.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繁昌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经区内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内科医保医师诊断,明确患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且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参保患者在县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报销50%

容缺办理门诊慢特病待遇:四类人群(特困、低保、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门诊慢特病待遇应享尽享,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就诊记录等作为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材料。无法完整提供规定时间的门诊病历或发票的,经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可容缺办理先行准入。

3.新认定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追溯救助: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年度内动态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依申请追溯给予相应救助。

4.倾斜救助: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适当给予倾斜救助,年度限额2万元,起付线及救助比例按所属人员类别医疗救助待遇执行。

义务教育保障

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对存在因学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义务教育“四免一补”帮扶资助政策。

其他教育帮扶

1.雨露计划:对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实施补助,每生每学期1500元,分春、秋两季实施。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

4.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滋蕙计划资助对象芜湖市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5.繁昌区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繁昌户籍,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至少有一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学生,各学段予以资助,学生自身是残疾人且其父母一方或双方也是残疾人的只能享受一项资助。

兜底保障类

综合保障

1.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或临时救助条件的监测对象,简化认定程序,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2.高龄津贴:补贴对象为具有繁昌区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标准为80-89周岁50/月、90-99周岁100/月、100周岁以上300/月。

3.繁昌区乡村振兴局困难群众帮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饮用水安全、产业发展等突出问题和节日慰问,现金和实物方式均可。

4.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受灾年度遭受灾害生活困难的群众。为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每年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区定”的程序确定救助群众名单及救助金额。

其他类

社会帮扶

引导社会组织将资源向监测对象倾斜,鼓励各地商会捐款捐物,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志愿服务。

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1.户厕改造:对农村户改厕实行以奖代补。采取砖砌式三格式化粪池建设模式的,按照3100/座的标准奖补。

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且有家庭改造意愿的困难对象。

3.饮水设施改造提升、土地整理等

基础设施建设

道路硬化、通电通讯、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