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用火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申请表。申请表必须说明用火时间、地点、用火区域的植被、地形、地貌状况和采取的防火措施等。
2.申请用火的单位或个人申请后由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繁昌分局进行审批。用火申请表提交后,由审批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