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如何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1.凡在本区行政区域或管理的林地上申请林木采伐、采挖移植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下列材料:(1)林木采伐申请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林木权属证明;(4)林木采伐承诺书;(5)公示材料;(6)代为申请的权属人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采伐涉及松树的,要注明松树的用途及去向,以备查验。
2.村(社区)、自然资源所、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对林木采伐申请进行初审。 审核的主要内容:(1)申请人的身份真实性;(2)林木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以及与申请人的一致性;(3)采伐地点、面积、蓄积、采伐作业设计是否准确;(4)上年度采伐更新情况。
各级受理单位签署包含有以上审核内容的意见,签字加盖公章,集中交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审批。
3.接到林木采伐申请后,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要认真审查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安排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根据勘查结果提出能否发证的初步意见提交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交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正式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