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繁昌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及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根据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研究决定的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万元,累计250万元。
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万元,累计50万元。
二、分配结果
本批次共分配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万元,其中:繁阳镇缸窑村农产品冷链仓储项目、荻港镇赭圻村树塘板栗园、繁昌经开区横山西街牛肉展销馆等3个项目各50万元;孙村镇中分村红色学堂民宿改造项目100万元。(详细情况见附表)
三、公告时间
长期公告
四、监督方式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繁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7911256,邮箱:304222@fcnjz.ntesmail.com,通讯地址:繁阳镇峨溪北路279号;
繁昌区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870940,通讯地址: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5楼财政局农田股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繁昌区财政局 繁昌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繁昌区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及项目安排明细表.xls
繁昌区2024年度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及项目安排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