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关于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人选公示
根据芜湖市河长办《关于组织推荐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河长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个人。按照《通知》要求,区河长办拟推荐以下集体、个人为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河(湖)长,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1月18日,如发现相关问题,可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反映,电话:7873452.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