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解除公告
2024年1月10日19 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发布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经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联合会商,我市 1月 15日日均 AQI<200,且能维持36 小时以上,符合《芜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从 1月 15 日 10 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繁昌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现决定从1月 15 日 10 时起解除繁昌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