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1.项目简介:
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坚决防止出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因住房安全问题返贫现象,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申请依据:
《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和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芜市建函〔2023〕70号)
3.申请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防致贫风险监测对象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以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困难户)。
区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区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支出型困难家庭;区乡村振兴局负责认定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防致贫风险监测对象户)、符合条件的其他困难户。针对已纳入防返贫监测户的,经区乡村振兴局认定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当年危房改造计划。
4.申报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镇审核、区级审批等认定程序和行政村、镇、区三级公示制度。镇政府和经审批确定的改造户签订实施改造合同(或协议)。
5.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咨询电话:0553-7852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