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峨桥闸、峨山联圩进退洪闸、焦湾闸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是保障工程运行和效益发挥的重要基础工作。现将峨桥闸、峨山联圩进退洪闸、焦湾闸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如下:
一、峨桥闸
1.地点:芜湖市弋江区(长江流域峨溪河)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水闸上下游按照建筑物外300m,两岸堤防管理范围外30m划定水闸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152km2,保护范围面积0.208km2。
二、峨山联圩进退洪闸
1.地点:芜湖市繁昌区(长江流域峨溪河)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水闸上下游按照建筑物外300m,两岸堤防管理范围外30m划定水闸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068km2,保护范围面积0.095km2。
三、焦湾闸
1.地点:芜湖市弋江区(长江流域横山河)
2.划界标准:管理范围划定标准:水闸上下游按照建筑物外300m,两岸堤防管理范围外30m划定水闸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划定:水闸管理范围界线以外20m。
3.划界面积:管理范围面积0.104km2,保护范围面积0.139km2。
四、管理主体及主管部门
芜湖市峨桥闸、峨山联圩进退洪闸、焦湾闸管理及保护范围管理主体为芜湖市繁昌区峨溪河排灌站,主管部门为芜湖市繁昌区水务局。
五、芜湖市繁昌区峨溪河排灌站负责峨桥闸、峨山联圩进退洪闸、焦湾闸的管理及保护范围的勘界、绘图,设立固定标志、标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沿河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在峨桥闸、峨山联圩进退洪闸、焦湾闸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