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中医药健康管理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常住的 0~36 个月常住儿童。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繁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繁阳镇安定中路118号
孙村镇中心卫生院 孙村镇芜铜路侧
荻港镇中心卫生院 荻港镇黄山路99号
平铺镇中心卫生院 平铺镇平溪路1号
新港镇卫生院 新港镇车站路
峨山镇卫生院 峨山镇凤峨泉景小区门面房
横山卫生院 经开区横山社区芜铜路侧
赤沙卫生分院 孙村镇赤沙街道马仁路81-1号
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分-11:30分
下午2:00点-5:30分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每年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 1 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一)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 33 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二)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 6、 12、 18、 24、 30、 36 月龄时, 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一)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二)在儿童 6、 12 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 18、 24 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 30、 36 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五、服务流程
六、服务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管理、日常诊疗和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二)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穴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儿童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四)服务机构要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五)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儿童健康档案。
七、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53-7862183;网上咨询渠道:https://www.fanch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