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政府购买服务办理
1.文件依据:文件依据不予公开。
2.购买项目:无
3.购买内容及评价标准:
(1)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人员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2)评标小组根据符合招标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者;当报价相同时,以提供的开标之日起上推5年内为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业绩合同次数多者确定成交者;次数相同则通过评标小组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者。并将结果在网上公告。
4.购买主体: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承接主体条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1本次大赛服务商要求为拥有市级以上众创空间载体运营单位资质,或者企业中主要负责人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需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奖证明);2.2具有一定投融资对接资源,能承接获奖项目在芜湖县落地孵化并给予扶持(需具备投融资或基金金融对接资源并提供证明材料)。3、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
6.购买方式:代理服务费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7.提交材料:
https://wh.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components/applicationMaterial.html?ssqdCode=417d85728c7c4d59882e74d8a1f36cf8
8.购买流程:(一)职业介绍服务补助受理程序
1.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专业服务机构。
2.专业服务机构将所有招工对象信息(招工对象工作时间以银行工资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单上记载的工资发放时间为准),提交县招才办备案。
3.专业服务机构申报补助资金,相关材料交县招才办初审。招才办将初审材料经县人社局复核后,报县财政局审批,县财政审核批准后,从就业专项资金拨付至专业服务机构。
(二)其他服务补助受理程序
除职业介绍费补助外的其他服务补助项目,由各具体经办单位、部门参照职业介绍费补助受理程序执行。
(三)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不属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财政全额供给。
9.受理结果告知方式:请拨打培训就业股电话0553-7878017
10.咨询电话:0553-787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