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关于印发《繁昌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
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关于印发《繁昌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
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司法所(办),区公证处:
根据《芜湖市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安徽省司法厅办公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皖司办发〔2020〕9号)和《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 57号)要求,现将《繁昌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以下简称《指引目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实施工作。
2.各级相关部门要立足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职责,聚焦基层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2020年底前完成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目录编制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测评指标。
3.各级相关部门要强化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指引目录》实施到位。
贯彻落实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区司法局。
芜湖市繁昌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25日
繁昌区司法局关于印发《繁昌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1).pdf
繁司〔2020〕23号-繁昌区司法局关于印发《繁昌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