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和《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
二、政策对象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有工作能力,暂时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16-24岁人员。
三、补贴标准
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助,支持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
四、申请条件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五、申请材料
1.《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2.《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3.见习基地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
六、办理流程
1.繁昌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申请;
2.繁昌区人社局、财政局审核;
3.拨付见习补贴资金到见习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办理地点
繁昌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综合窗口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见习补贴申领结果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十、咨询电话
0553-787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