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回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7 15:16 来源:繁昌区人民政府 作者:wzg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现就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在线回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回应关切。

做好区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的在线回复工作是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倾听民声、收集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关制度,完善在线回复工作机制,指定专人每天登录区政府网站,及时查看涉及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分管领导要经常过问,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在线回复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对办理或分类有异议的帖子,要及时与区政务信息中心联系说明。

二、答复办理流程。

区政府网站咨询投诉回复具体操作程序为:

1.区政务信息中心根据帖文内容交办相关单位拟定回复意见;

2.受理单位根据帖文内容拟定回复内容,填写《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网友涉繁留言审批表》,并报本单位主要(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区政务信息中心;

3.区政务信息中心将受理单位拟定的答复内容报区政府办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区政务信息中心通知受理单位在线回复。

三、答复办理时限。

为强化网上办事功能,畅通政民互动渠道,现对区政府网站咨询投诉回复工作予以规范。具体要求:各单位要在群众投诉、意见和建议发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在3个工作日内仍不回复的,予以黄牌警示,超过5个工作日内未回复的,予以红牌警告。对逾期不回复的单位,将专报区政府领导批示。

四、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对区政府网站咨询投诉回复工作的考核检查。完善考核机制,将区政府网站咨询投诉回复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查指导,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政务信息中心对办理咨询投诉回复过程中推诿、扯皮或不能及时回帖的单位进行督查。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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