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涉繁政务舆情信息收集和回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0 00:00 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繁政办秘〔2014〕108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横山公共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繁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4〕13号)文件精神,切实关注涉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传播正能量,认真做好社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经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政务舆情回应机制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
    当前,政务舆情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反映诉求,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和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开展群众工作、畅通为民服务渠道“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政务舆情所反映的问题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诉求和心声。认真办理和回应好政务舆情、吸纳群众好的意见和建议,既能避免社会负面影响,提升党委政府形象,也对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工作水平和能力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各部门、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的重要性,及时、真实公开政务信息,回复网民关切,理性回应并认真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充分展示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和优良作风。
    二、准确把握政务舆情工作原则
    1、及时回应原则。坚持做到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监测、收集,第一时间上报、研判,第一时间核实、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回应。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发布的主动性、舆情处置的主动权。
    2、正确导向原则。坚持做到正面引导,通过政务信息准确、真实、权威发布,通过主流媒体、网络和公开平台的全面回应,做到口径一致、步调一致,传导社会正能量。
    3、协调配合原则。坚持做到统筹协调,通过上下沟通、左右配合,形成信息共享、合力处置、共同应对的局面。
    三、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应对机制
    1、加强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各部门、乡镇要充分发挥信息员、网评员的作用,加强对本系统、本区域的舆情监测收集。通过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的舆情监控网络,形成对政务舆情全天候的监测收集体系。
    2、加强政务舆情上报研判。各部门、乡镇要按照各自的职责,一旦发现苗头性或已经被网络、媒体炒作的涉及我县的舆情动态,要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等重大舆情,应第一时间报告县政府。要加强对舆情发生情况的研判,分析舆情发生的轻重缓急、影响程度,分情况提出处置回应建议。
    3、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政务舆情的妥善处置回应是做好政务舆情应对工作的关键。要分清不同情况,实行分级处置回应。
    一般政务舆情的处置回应。对于网络上出现涉及相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舆情,经调查核实,如情况不真实或有较大出入的,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处置回应,在相关出现舆情的网站、论坛或电视台上,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说明真实情况、澄清事实真相,低负面影响。
    重大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回应。对涉及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生、安全、环保和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政务舆情,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应急管理、政务公开规定,及时组织对舆情反映情况开展全面调查,快速形成调查报告和处置意见,第一时间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和网络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公开政务信息。
    四、认真落实政务舆情应对保障
    1、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公开政务信息,是建立公开、透明、廉洁政府的要求,也是预防和引导政务舆情发生的有效途径。各部门、乡镇要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突出政务信息的公开和引导,掌握政务舆情公开回应的主动权。
    2、积极完善政务舆情回应平台。要建立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为主平台的舆情回应渠道,积极发挥国内主流网络媒体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发布政务信息,发挥新媒体作用。
    3、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回应考评机制。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纳入县政务公开重要考核内容。对各部门、乡镇出现重要政务舆情没有回应、回应不及时或回应不当造成重要影响的,不仅扣除相应分值,还要进行通报批评,直至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15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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