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政办秘[2009]96号文对市民心声在线回复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13-07-10 00:00 来源:繁昌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芜政办秘[2009]96号文对市民心声在线回复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1、建立承办单位在线回复领导责任制。各县区政府在线回复,应以县区政府办为主体,其他部门回复一律无效;部门回复,除公安系统外,其他一律以指定承办部门回复为主,严格禁止以下级单位或机构名义作出回复。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市民心声网在线回复办理机制,并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同时也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布。所有回复市民心声网友的意见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签发,并存档保留。承办单位回复办理情况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2、建立承办单位首问负责制。对于网友反映的问题可能涉及多县区与部门或多个部门的,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市政务公开办指定的承办单位,必须及时协调相关县区或部门予以回复,不得相互推诿、扯皮。需要市政府协调解决的,要及时行文报告。
   3、建立承办单位在线回复评价制度。市政务公开办要对承办单位网上回复设置“满意”、“不满意”两项评价指标,由网友予以评价。对于同一帖文中,主题帖已经回复,但网民又提出新的问题,或对部门回复意见不理解、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负责继续回复,不得回避。
   4、建立承办单位在线回复责任追究制度。对同一反映问题,网友投诉3次以上,承办单位办理回复仍没有达到网友满意,且又没有适当理由的,市政府督办室将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对故意不予办理或对网友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认真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芜湖市党政机关问责办法》对所涉及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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