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繁昌区商务局:《繁昌区关于推动现代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来源:繁昌区商务局 征集时间:[ 2026-09-21 00:00 ] 至 [ 2026-10-20 00:00 ] 状态: 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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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财政部等2部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6〕137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8 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由区商务局牵头,参考周边地区政策,形成《推动现代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内容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可在征集页面“我要留言”板块留言)。

征求意见日期: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在线留言。登录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与反馈”留言板块留言,网址:https://www.fanchang.gov.cn/hdjl/yjzj/index.html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子超,联系电话:0553-7879206;

邮寄地址:繁昌区繁昌政务文化中心6楼618室;

邮政编码:241200

繁昌区关于推动现代商贸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举措。

一、聚焦重点行业,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1.支持商贸载体数智化升级。支持企业盘活闲置资产进行数智化升级,开展自主运营电商中心、数据结算中心服务等项目。经认定,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强化商贸业赋能制造业发展。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参与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商贸上下游企业集聚发展,赋能繁昌主导产业体系,根据市场开拓能力、信用体系建设、战略发展等综合表现,每年分档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商贸企业绿色循环发展。鼓励有经营场地的企业从事绿色循环再利用商贸业务,赋能繁昌主导产业体系。根据市场开拓能力、信用体系建设、战略发展等综合表现,每年分档给予最高2500万元的奖励。

4.支持供应链仓配一体化平台发展。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区域集采集配、仓配一体化供应链平台,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新增连锁门店、社区前置仓、微冷仓、即时配送网点等,单个项目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5.支持汽车流通市场发展。支持企业打造标准化汽车展销中心、机动车改装和检测中心等消费场景项目,对汽车服务展厅、新购置设备、车间改造等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6.提升园区专业化发展。鼓励通过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方式,为数字经济产业园、跨境电商产业园、闲置资产盘活改造园区的入驻企业,提供培训辅导、商务咨询、市场对接、品牌策划、合规咨询、人才招聘等公共服务,完善园区配套服务能力,推动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

7.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商超、综合市场、连锁便利店设立“同线同标同质”外贸优品专区、进口商品展销区。支持企业由委托代理出口转型自营进出口、跨境外销,经认定,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二、提升商贸能级,释放市场创新活力

8.支持数字化营销拓展市场。支持网络营销、直播电商企业举办或参与线上平台标志性促消费活动,按市场开拓成效,每年遴选一批在市场开拓、带动行业发展的优质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鼓励电商企业自主揽货,每年遴选一批带动销售产品流通发展的优质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9.支持电商硬件平台建设。支持批发零售企业开展线上业务,设立直播电商基地、共享直播间、电商供应链选品中心,每年遴选一批在服务产业发展、做强产业链等方面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优质项目。经认定,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奖励。

10.支持商业载体消费能级提升。支持商业综合体通过数智化升级,打造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每年遴选一批具有产业特色、消费能级提升的项目。经认定,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支持开设区域品牌首店,对单店分年度给予累计5万元奖励。

11.支持商文旅消费市场融合发展。支持各类企业举办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吸引区外游客来繁旅游研学,鼓励本地酒店、餐饮自行开展优惠活动,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给予支持。

12.提升住餐服务消费品质。支持住宿餐饮企业数智化、绿色化、适老化升级,每年遴选一批服务消费能级提升、带动行业发展的优质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奖励。

13.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国家各类专业展会,对各内外贸企业提供样品并参加政府组织或自行参加的全国性展会或国内专业展会,每个企业给予50%参展补贴,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支持不超过10万元;对内外贸企业参加境外专业展会的,按展位费、国际机票费等实际支出给予最高70%补贴,单个企业单次展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强化要素支撑,优化商贸产业生态

14.加强人才引育。参照芜湖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对商贸服务业企业新引进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生活补贴、人才公寓租房补贴等政策,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参照市紫云英人才政策执行。

15.拓宽人才住房保障渠道。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如存量住房等)作为人才保障性住房,由属地乡镇运营管理,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房源,面向商贸服务业企业外地户籍员工开放。与繁昌区商贸服务业企业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繁缴纳社保、在繁无自有商品住房、且所在单位未提供住房保障安排的服务业从业人员,可申请入住并享受50%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16.加大融资支持。每年征集遴选一批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给予企业新增项目贷款按当期公布的LPR的50%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17.推动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原本内部的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营销等环节分离出来,成立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并逐步面向全区、全市乃至更大范围提供专业服务。对分离出发展良好的服务业企业,经综合评估,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四、附则

1.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若重复申报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2.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失信、偷税漏税的,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所有奖补资格。申报主体在奖补资金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查实,已拨付资金予以全额追回。

3.扶持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承担,由各载体单位负责相关政策的落地实施。

4.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自2026年1月1日起,符合有关条件的即可享受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政策由区商务局与各有关单位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号)、财政部等2部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6〕137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培育壮大汽车后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打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推动现代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本政策于2026年6月启动起草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市监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起草过程中,为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商贸服务业发展实际,7月20日书面征求区财政局、繁阳镇、荻港镇、孙村镇、平铺镇、新港镇、峨山镇、经开区等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政策初稿。

三、主要内容

(一)聚焦重点行业,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1.支持商贸载体数智化升级。对盘活闲置资产进行数智化升级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强化商贸业赋能制造业发展。参与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的批发零售企业,每年分档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奖励。

3.支持商贸企业绿色循环发展。对从事绿色循环再利用商贸业务且有经营场地的企业,每年分档给予最高2500万元的奖励。

4.支持供应链仓配一体化平台发展。对建设区域集采集配、仓配一体化供应链平台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新增连锁门店、社区前置仓、微冷仓、即时配送网点等的企业,单个项目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5.支持汽车流通市场发展。对打造标准化汽车展销中心、机动车改装和检测中心等消费场景项目的企业,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

6.提升园区专业化发展。对提升园区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园区配套服务能力,推动商贸流通企业集聚发展的企业,通过采购第三方专业服务方式给予支持。

7.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鼓励商超、综合市场、连锁便利店设立外贸优品专区、进口商品展销区。支持企业转型自营进出口、跨境外销,经认定,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

(二)提升商贸能级,释放市场创新活力

8.支持数字化营销拓展市场。对举办或参与线上平台标志性促消费活动的企业,每年遴选优质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鼓励电商企业自主揽货,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

9.支持电商硬件平台建设。对设立直播电商基地、共享直播间、电商供应链选品中心的批发零售企业,经认定,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奖励。

10.支持商业载体消费能级提升。支持商业综合体打造具有产业特色的消费新场景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万元。支持开设区域品牌首店,对单店分年度给予累计5万元奖励。

11.支持商文旅消费市场融合发展。对举办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吸引区外游客来繁旅游研学,鼓励本地酒店、餐饮自行开展优惠活动的企业,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给予支持。

12.提升住餐服务消费品质。对住餐服务消费品质进行数智化、绿色化、适老化升级的单位,每年遴选优质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奖励。

13.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境内展会每个企业给予50%参展补贴,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支持不超过10万元;境外展会按展位费、国际机票费等实际支出给予最高70%补贴,单个企业单次展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强化要素支撑,优化商贸产业生态

14.加强人才引育。对符合紫云英人才政策的申报条件的,按紫云英人才政策执行。

15.拓宽人才住房保障渠道。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如存量住房等)作为人才保障性住房,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从业人员,可申请入住并享受50%租金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16.加大融资支持。每年征集遴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给予企业新增项目贷款按当期公布的LPR的50%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期限不超过3年,累计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17.推动企业专业化发展。对从供应链管理、数字化营销等环节分离出来的制造业企业,成立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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