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繁昌区投促中心:《芜湖市繁昌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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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繁昌区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成为宠物产业集聚区,由区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起草的《芜湖市繁昌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内容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可在当前页面下方留言区留言)。
征求意见日期:2025年7月13日至2025年7月23日。(征集时间情况说明: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有关企业提出宠物行业相关政策缺失,为解决企业需求,加快产业集聚,推动新政策尽快出台,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
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
1.在线留言。
登录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与反馈”留言板块留言,网址:https://www.fanchang.gov.cn/hdjl/yjzj/index.html;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雷,联系电话:0553-7851508
电子信箱:2528997100@qq.com
邮寄地址: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1楼1101室
邮政编码:241200
附件:
芜湖市繁昌区支持宠物行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繁昌区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成为宠物产业集聚区,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芜湖市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年—2027年)(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政策。
一、本政策适用于在我区注册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宠物食品、宠物用品、宠物医疗、宠物服务等企业。
二、鼓励宠物产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宠物企业设立研发创新机构,对新成立的宠物企业,给予三年内研发投入25%的一次性奖励(研发投入需经税务部门认定),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1000万元。
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一)上台阶支持。新成立企业投产之日起五年内,对宠物生产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营业收入同比增速超过当年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宠物生产企业,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一次性奖补;五年内,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宠物商贸企业,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5万元、25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补。(每个企业同一台阶只可申报一次)。
(二)鼓励扩大有效投资。参照技术改造项目,当年设备(生产设备及工业软件)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不含税,且生产设备投资额占比不低于50%)的宠物类企业,按其设备投入的10%进行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四、支持产业集群。鼓励宠物行业企业集聚发展,对新落户生命健康和绿色食品产业园区、租赁园区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或空置厂房的宠物企业(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0平方米,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照不超过12元/平方米/月予以租金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三年后企业入规可延长一年,按实际租金投入的50%租金支持;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可再延续一年,按实际租金投入的50%租金支持。
五、支持企业搬迁。区外宠物企业将总部迁入本区境内并正常经营纳税,可按照其实际发生的搬迁费用的50%给予搬迁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人才保障支持。宠物行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纳入战新人才管理,按照人才学历等标准给予稳定就业补贴、购房补助、学业及安家费补助、人才公寓补贴等,具体按照繁昌区现行人才政策执行。
七、联合培育支持。鼓励宠物行业企业联合国内高等院校等机构建立定制化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根据毕业后到合作企业就业情况(入职满一年并缴纳社保),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该企业人才培养补助;给予合作院校每个班次3万元的人才培养补助。为进一步促进产业聚集,提高商协会服务质量,给予落户我区的省级宠物协会每年20万元办公经费支持。
八、贷款贴息支持。对宠物行业新成立企业,3年内在芜湖市银行贷款的,按当期公布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贴息奖励,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累计奖补不超过500万元。
九、电商物流支持。对繁昌境内宠物企业网络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快递单量5万单以上(含5万单)的宠物企业(以上2项条件需要同时符合)。对符合条件的宠物产品网络销售快件给予每件0.2元的资金补助,单个经营主体全年享受补助金数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鼓励中介招商。鼓励中介机构、商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委托对象招引相关宠物企业(引进宠物项目需符合繁昌相关产业政策)。对成功引进宠物项目的,按项目土建工程开工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本政策规定与上级和其他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本政策规定暂定执行三年,如遇到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政策。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对各企业政策奖补资金量不得突破其对地方实际贡献总量。本政策由各载体单位负责兑现,奖励资金由区财政与各镇(经开区)按照7:3执行。
起草说明
《芜湖市繁昌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当前,宠物经济产业已成为推动消费升级、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力量。为抢抓产业发展机遇,加快繁昌区宠物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特色产业高地,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芜湖市宠物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5年—2027年)(征求意见稿)等上级政策精神,结合繁昌区产业发展实际,形成了政策初稿。
二、起草过程
本政策于2025年6月启动起草工作,由区投促中心牵头,会同繁昌经开区管委会、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起草过程中,为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深入研究了国内宠物产业发展先进地区的政策经验,结合繁昌区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2025年6月27日、7月9日、7月11日,区投促中心先后征求了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政策初稿。
三、主要内容
本政策围绕推动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从创新激励、规模壮大、集聚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支持措施。
(一)鼓励创新与规模提升。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新成立企业给予三年内研发投入2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1000万元);按企业年营业收入分档给予“上台阶”奖补,生产企业最高400万元、商贸企业最高200万元;对当年设备投资额达500万元(不含税)的企业,按设备投入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推动企业扩量提质。
(二)促进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企业入驻生命健康和绿色食品产业园区,对租赁相关载体的企业给予最高12元/平方米/月的租金奖励(期限3年),符合条件的可延长2年且按实际租金50%支持;对区外企业将总部迁入本区的,按实际搬迁费用的5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加速产业集群形成。
(三)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将行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纳入战新人才管理,按现行人才政策给予就业、购房等补贴;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按就业人数及合作班次给予补助,对省级行业协会给予每年20万元办公经费支持;对新成立企业3年内的银行贷款,按当期LPR的50%给予贴息(累计最高500万元),破解企业发展瓶颈。
(四)拓展产业发展动能。对网络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且快递单量5万单以上的企业,给予每件0.2元的物流补助(单个主体年最高50万元);鼓励中介机构等招引相关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激发产业发展活力。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推进繁昌区宠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成为宠物产业集聚区,繁昌区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起草了《芜湖市繁昌区支持宠物行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7月征求相关单位、企业意见,共收到有效反馈修改意见1条,采纳1条,具体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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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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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宠物产业协会 |
建议对成功落地本地的宠物经济行业协会给予专项扶持,落户奖励:对于落户在本地完成注册登记的宠物行业协会,每一年给予20万元资助,用于协会业务能力体系搭建、公益服务、行业治理等必要支出,助力协会迅速扎根本地开展工作。 |
是 |
推动本地宠物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资源整合与行业服务效能,吸引优质产业资源集聚。 |
皖公网安备 340222020056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