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会对4层以上加装电梯吗?

发布时间:2025-05-07 15:04 来源:繁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50506002 来信时间: 2025-05-06 10:48:01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陈****
内容: 关于住建部宣布4层以上加装电梯的规定,不知道繁昌会对4层以上加装电梯吗?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繁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2025-05-07 15:04:54

答复意见:

“陈****”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区住建局答复如下: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遵循“业主自主、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各方配合、专业保障、安全为基”的原则,繁昌区鼓励和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本单元同意加装电梯的相关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设者(以下称建设者),依法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义务。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征集业主意向:以一个单元(门、栋)为单位,推选出1名业主代表负责办理增设电梯的具体事务。该业主代表征求、收集全体业主同意增设电梯书面材料,向小区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并作为建设者与业主签订委托书,增设电梯的一个单元(门、栋)全体业主同意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增设电梯造成建筑区划内宅间路线型变化、小区主景观变化、停车位减少或者其他涉及建筑区划内公共设施发生改变的,应取得小区业主大会的书面同意意见。
    二、拟定增设方案:业主协商拟定增设电梯协议书,包括资金预算及分摊方案,后期运行、保养、维修等费用分摊方案,并确定电梯使用及运行管理协议等。上述各类方案连同委托书在增设电梯的小区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
    三、设计施工方案:建设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改建工程进行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有资质的图审机构审查合格。设计方案应在单元口进行公示。
    四、确定施工单位:由建设者通过招标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并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
    五、提出增设申请:填写《繁昌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表》,经所在社区、镇政府同意后,报区住建局进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方案的联合审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者或者委托代理人向区住建局提出增设电梯申请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单元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二)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承诺书,代理人为单位的应提交《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三)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增设电梯住宅建筑、结构施工图及地质勘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增设电梯的相关建筑、结构施工图及计算资料;
    (四)施工合同、方案(含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五)建设资金承诺书;
    (六)资金分摊、维保等书面协议;
    (七)公示情况说明;
    (八)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增设电梯会审:区住建局收到申请后,参照《芜湖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后,召集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城管等单位以及有关管线单位进行联合审查,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增设电梯涉及管线移位及其配套设施改造的,根据联合审查意见,相关管线单位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
    七、开工建设:建设者对增设电梯工程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相应责任。增设电梯施工前,建设者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施工安装单位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监督检验。
    八、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建设者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企业等进行质量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后 30 日内,将该电梯工程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移交给建设者,建设者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存档。
    九、奖补拨付:对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给予 20 万元的区级财政资金补贴,涉及管线改造的,另增加 5 万元补贴资金。工程竣工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交付使用后支付。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86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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